我国《民法通则》规定,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或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;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;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只有进行与自己的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,才能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。如果超出这个范围,必须由他的父母代理进行,或征得其父母的同意后进行,否则就得不到法律承认和保护,其行为也是无效的。
11岁的键键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他未经父母同意,就将600多元随身听送给明明,显然赠送物品的价值与键键的年龄和智力不相适应,故不能发生赠与的法律效力,因此要回随身听是合法的。
(《农民日报》3.20罗定文)